顶图

服务案例

河北省石家庄装备制造产业园生活区项目
项目地址:河北
项目承建方: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背景

河北德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专业建筑起重机械综合服务商,承接了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石家庄市栾城区装备制造产业园生活区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二标段(东地块)的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该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裕翔街以东、富民路南侧、富兴路北侧、经一街西侧,属于大型产业园区配套生活区工程,对施工安全、设备性能及运维保障提出了较高要求。

二、设备配置情况

根据项目施工需求,德尚机械为本项目投入了4台塔式起重机,具体配置如下:

设备品牌选用两种型号:2台QTZ80(6012)型塔吊,分别服务于8#楼和11#楼;2台QTZ160(6515)型塔吊,分别服务于4#楼和6#楼。所有设备均为原厂合格产品,配备原厂标准节和附墙装置,成新率为100%。每台塔吊配备1名持证塔司,塔司工资由乙方承担,食宿由甲方承担。塔司需24小时待命,随叫随到,每日正常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另算加班费用。

三、服务内容与范围

德尚机械提供的服务覆盖设备全生命周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进出场与安拆:负责塔吊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拆卸及退场等全部工作,装卸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进出场费包含基础固定支腿费用。退还设备时,甲方提前3日通知停用日期,乙方接到通知后3日内到现场办理退还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则以甲方通知中确认的停用日期为准终止计算租金。

预埋件与基础:负责基础固定支腿的提供和安装,确保基础施工符合设备安装要求。

附墙与顶升:塔吊安装到独立高度后向上加标准节时,必须使用原厂家生产合格的标准节和附墙装置。如发现非原厂配件,乙方必须立即拆除并更换合格的原厂标准节和附墙装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误工费用。

维保保障:负责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和保管。设备发生故障时,小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大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否则甲方双倍扣除维修当日日租金。如因机械故障连续停止工作6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扣除日租金2倍,并承担甲方停工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塔机无法正常作业,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个小时,如超出按累计日租金2倍扣除,并负责承担甲方的停工损失费用。塔机所有易损件的更换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接触器、钢丝绳等)。乙方每月至少对起重机械完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填写“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并交甲方备案。

合规手续: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拆卸、保养、维修及产权备案、安拆告知、第三方检测、使用登记办理等全部手续。若乙方不具有塔吊设备拆装资质,由乙方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拆单位,并提供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确认证书、拆装人员上岗证等全套资料。

人员管理:乙方配备的塔司应听从甲方的指挥,服从甲方因施工需要做出的加班安排。塔司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管理,24小时待命,随叫随到,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或职工生活区。乙方为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对塔吊司机进行定期体检。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及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遵守项目部工程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人员指挥,做好所有的安全防护。

四、双方协作机制

德尚机械与陕西建工项目部建立了明确的协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甲方责任:提供租赁物交付地点,确保场地具备安拆条件。在设备报停待拆或春节假日等导致设备停用的情况下,提前通知乙方。为塔司提供食宿条件,承担工地现场使用电力的机械电费。甲方授权人员负责确认租赁物数量、验收租赁物质量、发出各类通知、接收乙方提交的发票、副署确认结算单据、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

乙方责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和质量提供租赁物,保证租赁物资具备施工要求的使用功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负责塔吊性能完好,并承担塔吊质量、保养、维修以及在安拆和使用维保过程中除甲方直接伤害以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在安拆及使用过程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租赁物、人员、工程、其他设备或其他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指挥原因,造成租赁物、操作手或工程、其他设备和第三方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人员授权:甲方授权贾武军、陈鹏、高志峰负责确认租赁物数量、验收租赁物质量、发出各类通知、接收乙方提交的发票、副署确认结算单据;授权王班昭负责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乙方授权邓江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签署发料单、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等。

五、租赁期限与计费规则

计划租赁期限自2019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2日止,若租赁期限届满工程尚未完工,租赁期限续展至工程实际完工甲方通知拆除之日。

在租金计算方面,租金记取时间自塔吊设备调试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塔吊设备停用之日止。设备进出场费、设备配套附臂费用均为一次性费用,不计入每月租赁单价。租赁期间,租金结算单以月为单位进行结算,每月25日前上报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结算单,最后使用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

在支付方面,甲方主体工程施工至正负零节点后,支付已结算租赁费用的75%;正负零节点以上,每三个月支付该期间租赁费用的70%。设备进出场费随首次租赁费用付款节点支付75%;设备配套附臂费用待现场施工安装完毕后,随当月租赁费用付款节点支付70%;余款待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甲方主体工程封顶,确定塔机不再使用后,双方结算完毕无异议,乙方将塔机拆除完毕后,甲方在三个月之内付清塔机租赁费。

在停租计费方面,在设备报停待拆或春节假日等导致设备停用的情况下,乙方免收停用期间租赁费用。春节假报停时间不超过30天,报停30天以上正常计取30天以外天数租费。因非甲乙双方原因(建设方、设计院等原因)造成停工,乙方免收停用期间租赁费用,按实际停工天数收取设备停滞费,停工期间设备停滞费按月租费/30天×实际停工天数×50%计算。其他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强风、雷电暴雨等)致使施工现场停工,租赁物停止使用,乙方不计收租金。

六、安全管理与合规要求

双方签订了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运行、拆卸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管理义务。

在设备质量方面,乙方应当保证租赁物资具备施工要求的使用功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本合同所涉及租赁物已经使用年限和具体保养情况,双方一致认定本租赁物的成新率为100%。

在设备安拆方面,乙方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有关要求,每月至少对起重机械完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乙方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及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乙方在任何情况不得私自停止塔机运转,否则双倍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并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

在资料提供方面,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确认证书、开户许可证、设备产权证书、设备操作司机上岗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证明等。若乙方不具有拆装资质,还应提供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确认证书、拆装人员上岗证及与安装单位签订本设备拆装协议书等。

七、项目履约成果

经过全周期的精细化管理和高效协作,本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履约成果。

在安全方面,实现了项目全周期零安全事故,未发生因设备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设备运行平稳可靠。

在效率方面,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故障响应及时,未出现长时间停机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有力保障了装备制造产业园生活区项目的按期推进。

在合规方面,设备、人员证件齐全,检测检验手续完备,各项资料完整归档,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核查验收,确保设备合法合规投入使用。

在服务口碑方面,德尚机械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协作精神,获得了陕西建工项目团队的高度认可,为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八、企业资质与能力

河北德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拥有与自身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备存放、维修保养场所,配备齐全足够的专业管理和作业人员,建立了运转有效的管理体系。公司服务网络覆盖京津冀豫地区,可承接各类产业园区、住宅、房建、市政等工程的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的租赁、安拆、维保及技术咨询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标准化的建筑起重机械综合服务。